“十三五”时期遂宁市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

       一是营造浓厚氛围。运用电视、网络、报纸等媒体开展节能宣传,“十三五”时期,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累计发放节能宣传画4万余张,垃圾分类手册3.5万余册,节能知识宣传单18.2万余份,活动倡议书9万余份,制作节能宣传展板930块,悬挂标语1285幅,设置宣传展台站点363处,发送节能知识短信50余万条。

 二是实施节能技改。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1.67万平方米,超过目标任务6.1个百分点;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275处,采购新能源汽车52辆,占更新公务用车的41.3%;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、回收处理流程、主体责任体系、检查考核标准;完成公共机构绿色照明工程改造,年节电率达45%。

 三是超额完成任务。“十三五”时期,遂宁市成功创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9家,创建全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8家,创建全国能效“领跑者”1家。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2015年累计下降15.5%,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累计下降13.3%,人均水耗累计下降12.16%。

(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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